“盲道”清障志愿服务项目
阳光助残
申报组织(个人)
“布谷鸟”团队
受益对象
有出行需求的盲人、中度及以上的视力障碍患者
实施背景
1.现状:①截止到2022年我国视障群体超过1700万人,失明人群超800万人;②盲道侵占现象严重(盲道占用分类:A.交通工具违规占用 B.物品堆放占用 C.人员排队摆摊占用);③政策落实情况不足;④群众对盲道的关注不足;⑤缺乏专业的盲道清障志愿团队。
2.法规政策:2001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批准颁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盲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盲道,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违反规定乱停车或违反禁令标志予以2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拖离。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随意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期间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2010年《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移动、涂改、封闭无障碍设施和标志,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第十三条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确需占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意。因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及绿化改造等管线井及树穴占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应按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方案,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同步迁改。临时占满,占用单位应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第四十一条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项目目的:“盲道清障”项目是基于目前盲道相关政策实施之后,盲道被占情况依然较为普遍存在这一现实问题而实施的。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对指定区域进行盲道清障,到规定的服务周期后,对该区域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然后继续转战下一个区域。以此达到盲道清障,助力盲人放心出行的目的。
4.项目意义:①提高了大众对盲道占用的关注意识;②通过盲道清障项目,能够更好地加强盲道的规范使用,完善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使盲人、视力障碍患者能够安心出行;③弥补了专业盲道清障志愿服务团队的空缺;④有利于形成盲人友好型社会氛围。
5.项目预期效果:①形成一支稳定的专业志愿者团队;②形成多方联动赋能平台;③规范院落、社区、街道的违规建设盲道的情况以及盲道占用情况,为有出行需求的盲人扫清门前最后一米的出行障碍。
项目内容
1.项目团队联合交警支队、综治执法局、残联、志愿者招募平台、各共享单车责任方搭建赋能平台;通过志愿者招募平台招募志愿者,团队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培训和志愿服务指导手册,按项目开展地区分批次培训志愿者,形成稳定性较强的志愿者队伍。
2.项目团队针对各种盲道占用情况进行分类和处理方式区别化,为参与项目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提供一定的盲道清障知识培训,形成盲道清障志愿服务指导手册,用以指导志愿者在各种不同的盲道占用的情况下如何联系相关责任人或如何进行临时处理。
项目特色(创新性、示范性)
1.搭建多方平台。项目联合交警支队、综治执法局、残联和志愿者平台、各共享单车责任方搭建平台。
2.提供专业化培训与服务指导,创建志愿者双重角色。通过各类志愿者平台招募志愿者,团队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培训和志愿服务指导手册,用以指导志愿者在各种不同的盲道占用的情况下如何联系相关责任人或如何进行临时处理;按项目开展地区分批次培训志愿者,形成稳定性较强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既是服务者又是监督者。
执行方式
1.项目形成的组织队伍:项目培训课程与服务指导手册开发团队——“布谷鸟”团队,由志愿者平台、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街道、社区负责人、共享单车提供方等多方联合平台;
2.运行机制:项目团队通过志愿者招募平台招募志愿者,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培训、服务指导手册、安全保险以及志愿者补贴;多方平台中各部门赋能项目志愿者,打通从对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到志愿服务落实到社区、院落的门卫点的志愿服务直通渠道。